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第一届第八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应当在大会召开前 3 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党员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换届选举委员会)。
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5月14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召开。黄启新同志发言谭玉华致辞中,对协会多年来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第一届第五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第一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2021年高明区环境保护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